
網路詐騙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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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5-3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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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因為是少年,所以不付審理就是只到此為止。
2、您必須另外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提告被告跟法定代理人要求連帶賠償,否則您無法把錢追回
3、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詐騙案件,經驗豐富,如果需要協助求償被騙的款項,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方法跟細節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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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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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5-31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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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430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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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487條: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第 488 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是您可以在起訴後至第2審辯論終結前以刑事附帶民事方式提出損害賠償,惟倘行為人係未成年人,管轄法院係少年法院管轄,無法由普通法院管轄,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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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5-31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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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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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0910638932。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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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6-0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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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06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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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閣下所述情節,為確保您的權益,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若需律師協助,請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歡迎加入LINE 帳號 (AK6789336)設為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協助服務。
-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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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6-0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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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351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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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付審理就是少年法院認為少年不用受處分,我方如果對於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抗告。
2、知悉少年涉案2年內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少年事件無法提出附帶民事請求)
3、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撰擬書狀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銘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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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一個網友拉到一個叫聚散聯盟群,在群裡一老師的指導下投資金泰資產,前後一共被騙了231萬多,我是在要臨時想出一部分金用作急用時,投資平台不給我出金,說是要讓我繳納20%的證明費,保證是我本人操作的,然後我繳納完之後,又說我密碼輸入錯誤,被凍結了 ,需要10%的解凍費,又要我匯款解凍,我就覺得有問題了,因為我自己的密碼我想了一天不可能記錯的啊,但他們就是說我密碼錯誤,資金被凍結,如果想出金就要再匯一筆解凍費才能給我出金,我就覺得我應該被詐騙了,就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認識了一個貴人,我與對方講了一下我的經歷,證實我被詐騙了,幸運的是在這個位貴人的幫助下,我拿回來了我被騙的錢,真的很感謝也很開心,這次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覺得好人還是有的,如果有幸看到我的貼文 也有類似的經歷可以加我賴mingjin77920聊聊,也許也可以幫到你!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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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6-08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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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均尚有待釐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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