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詐騙、背信 > 盜刷信用卡

盜刷信用卡

  • 陳先生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5-30 13:38 
  • 文章人氣:75
  • 個人積分:2
  • 想請問一下律師. 盜刷了別人的信用卡8000元 但已跟對方在警局和解6萬元也給對方了 剩下的就等開庭嗎 這樣的話 開庭需要帶我跟對方簽的和解單還有需要什麼嗎? 這樣會被判多久呢謝謝!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5-30 14:01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1976
  • 律師評價:158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只有和解可能不夠,還要對方撤告,或者表示不願意追究的文件。

    2、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希望不被起訴,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因平台詢問為匿名,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告知: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縣市
  • 洪維廷 (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5-30 14:11 最後編輯日期:112-05-30 14:18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6474
  • 律師評價:83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

    1.若要和解,建議於偵查中向檢察官聲請移付調解,建議不要私下和解,較保障您的權益。

    2.您可以向檢察官、法官提出和解的文件,以爭取緩起訴、緩刑。

    3.具體如何擬定答辯方向,您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8-111-050

    LINE:0978-111-05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5-30 15:2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38104
  • 律師評價:430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 217 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您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要如何就爭點部分去釐清;再者,因本罪係非告訴乃論之罪,縱使和解,偵查機關亦須偵查,且亦須釐清和解內容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胡世光律師 (阿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5-30 15:3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3304
  • 律師評價:286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791號
    • 您好,本人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多年,就您所述狀況,應有機會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或法院緩刑宣告,對於相關程序不熟悉,建議委任本人協助,祝您案件順利~
    • 胡世光律師  曾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共13年,經驗豐富,深切瞭解一般人面臨訴訟的無助、擔憂,專業、專心、盡全力、親自為當事人處理案件,不假手其他律師,更不會收取委任費後即聯繫不上,且收費合理之律師,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LINE ID:who776
    • 部落格:https://who776.blogspot.com/
    •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ho776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5-30 15:5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95668
  • 律師評價:2416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yen0988706305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5-30 17:5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1130
  • 律師評價:106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業於民國108年5月29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31日施行,修正後則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之罰金」。
    2. 就盜刷信用卡一案,依現今法院實務判決,行為人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時,亦係從事詐欺取財犯行之一部,具有犯罪時間上之重疊關係,而可評價為一行為觸犯數個相異之罪名,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應從較重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論處。
    3. 就您所述,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補償其所受損害,告訴人願意撤銷告訴,不再追究,惟因本罪屬公訴罪,是不得撤銷告訴,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提出和解文件並向檢察官、法官以爭取緩起訴、緩刑,若需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或請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4. 本所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
    5.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5-31 13:4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9848
  • 律師評價:182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s://reurl.cc/VDxnlb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5-31 17:18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46196
  • 律師評價:1351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盜刷信用卡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罪嫌,必須與被害人和解並由被害人提出不予追究的意思。

    2、可以爭取緩起訴。

    3、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爭取,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2-06-01 22:1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38104
  • 律師評價:430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尚有待釐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