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告公然侮辱需要本人出庭嗎?

- G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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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5-1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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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正在猶豫是否要提告中,事發情形如下:
本人於早上駕車前往上班地點,卻遇到有台車惡意切換車道,本人於緊急煞車後按了喇叭,結果對方(長得很ㄎㄨㄞˇ、兩條手臂刺青)惡意攔車(跨越兩條車道、前方綠燈),下車後朝著車內的我大罵”叭三小”,我回”你幹嘛突然擋在路中間!”,接著他回”肏你媽!”後便駛車離去。
據警方告知此案可提告公然侮辱,但基於以下幾點考量,我有點猶豫是否需提告:
- 我將於下個月開始前往海外留學,提告後,後續是否需時常出席”調解”或”法庭”?但本人不在台灣,不曉得是否需親自出席或可以委任代理人(配偶、家人等)?還是需委託律師?
- 對方看起來非善類,可能有些背景,提告後續會不會還需見面聯繫等等?擔心對方使用惡勢力報復或刁難等等
- 類似本案件是否一定需委託律師或法律代理人方能處理?
本案有行車紀錄器影像做為證據,道路上應該也有攝影機。
以上疑問及疑慮還請眾熱心律師們協助解答.耽誤各位寶貴時間,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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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5-1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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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5條: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是就刑事犯罪管轄地會以被告住居所地或犯罪行為地法院為管轄,此部分需釐清犯罪行為地在何處?再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倘係私訊,則並不符合”公然”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最後刑事告訴人可以委任訴訟代理人出庭,實務上會以律師為原則,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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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您可以委託律師代理出庭,後續可能安排調解一次、偵查庭開一次左右。
2、如果您本人無法到,可以委託律師代理出庭。
3、本律師經常處理公然侮辱罪案件,經驗豐富,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因平台詢問為匿名,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告知: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縣市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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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5-1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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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 我將於下個月開始前往海外留學,提告後,後續是否需時常出席”調解”或”法庭”?但本人不在台灣,不曉得是否需親自出席或可以委任代理人(配偶、家人等)?還是需委託律師?---可以委託代理人,不過必須是對於事實經過清楚,或是熟稔法律才可以。
- 對方看起來非善類,可能有些背景,提告後續會不會還需見面聯繫等等?擔心對方使用惡勢力報復或刁難等等---如果有相關擔憂,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或是陳報檢察署避免碰面。
- 類似本案件是否一定需委託律師或法律代理人方能處理?---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委託律師,不過有需要可以出具委任狀委託律師協助,如果有需要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如果是告公然侮辱,必須有錄音才能佐證,如果只是畫面,則證據不足。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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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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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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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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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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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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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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