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詢問關於偵辦進度查詢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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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4-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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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可以先打電話去地檢署詢問是否分案,以及案件的案號與股別,再向承辦案件的書記官詢問進度
2、遞交告訴狀後半年都沒進度,也是很正常的情況
3、本律師擅長刑事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希望增加起訴被告的機會,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因平台詢問為匿名,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告知: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縣市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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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4-0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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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430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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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偵查中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應將訊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但情形急迫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是偵查不公開,執行職務之人員於偵查中所知悉之事項,除非有依法令或維護公共利益,否則不得公開其所知之內容,就偵查時程並無法得知,倘有報案三聯單,可上網查詢進度,惟本件應釐清行為人有無詐欺構成要件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本件相關事實,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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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4-03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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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416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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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攜帶雙證件,前往地檢署查詢案號股別,再詢問承辦股;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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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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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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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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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4-0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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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8條規定(辯護人之在場權及限制);
1.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訊問、詢問被告時,應依本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准許辯護人在場、陳述意見並札記訊問要點。但有事實足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報請檢察官同意後,得限制或禁止之:一、有妨害國家機密之虞。二、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三、有妨害他人名譽之虞。四、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
2.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依本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在場、陳述意見或札記訊問要點,宜審慎認定,將其限制或禁止所依據之事由、限制之方法及範圍告知辯護人及被告,並命書記官記明於訊問或詢問筆錄。3.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就辯護人在場製作之札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扣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於訊問、詢問完畢後,宜詢問辯護人有無意見,並將其陳述之意見要旨記明筆錄。(刑訴法第41條、刑訴法第245條)
若需提供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或請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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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4-05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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