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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肖像權合約違約

  • jac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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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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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為有與醫美診所簽署合約但發現診所方有違約情事,請問是要用民事侵權來終止合約嗎?還是要用其他民事訴訟來處理,要求賠償該怎麼書寫什麼訴狀?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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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9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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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0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使用肖像權契約內容為何?有無違約規定?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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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9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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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6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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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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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9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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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35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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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0910638932。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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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30 00:04 最後編輯日期:112-03-30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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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8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要終止合約應該依照合約內容,並非依照侵權規定

    2、通常無正當理由終止契約可能構成違反合約規定,要支付違約金

    3、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契約,並且書寫民事起訴狀,向法院提告要求對方賠償。

    4、建議提供完整合約書,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因平台詢問為匿名,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告知: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縣市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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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3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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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對方有違約,應該是依據契約條款主張權益。

    2、建議您蒐證後先請消保官調處,調處不成再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或是撰擬民事起訴狀求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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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0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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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6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為確保權益,就閣下所陳述的法律問題,請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或請加入LINE ID 帳號(AK6789336)設為好友,本所爰以現階段就此類案件、法院之實際判決案例及律師多年執業訴訟的實務經驗,為您排難解疑,提供給您最優質、專業的法律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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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