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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交友軟體

  •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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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1 11:49 
  • 文章人氣:220
  • 個人積分:12
  • 想問如果玩交友匿名app視訊聊天,過程雙方都有互相裸露的畫面,後來被對方家人發現,對方要求刪掉app就好,但現在刪掉了還是會擔心是否對方跑去報警,想問一般這樣的事情真的去報警,警察從這種交友軟體上有辦法找到本人嗎,此外從報警到真的找到人並且通知該人到警局大概最慢會需要多久時間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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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1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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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18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如對方為未成年人,本案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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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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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1976
  • 律師評價:158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如果對方未成年,您會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因為沒有六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對方可以隨時提告,報警提告後通常一個月內會通知您去做筆錄

    2、交友軟體也是可以找到本人的

    3、為了避免您說錯話導致被起訴判刑,建議盡快加LINE ID:lightkkao與律師討論後續訴訟策略,模擬可能的情況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因平台詢問為匿名,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告知: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縣市
  •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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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1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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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高維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對方未成年,您會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因為沒有六個月告訴期間的 ... (恕刪)

    因為對方沒有說要報警只是說刪掉app就好,如果像你所說的報警後大約一個月會通知對方的話,假如可能過了2、3個月都沒收到通知,是不是就很高的機率代表對方應該是沒有去報警。

     

    另外因為使用的交友app公司是韓國的,那這樣也是可以如你所說的找到當事人嗎,這樣的情況從報警到找到當事人到通知也真的只要一個月嗎或是大概會多久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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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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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0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第234條: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三項之罪者,依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一項至第四項之物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第3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或公然陳列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查獲之前二項物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是首先本件需先釐清女方年滿16歲?再者,有無引誘或其他違反對方意願行為取得猥褻照片?最後,偵查不公開,倘對方家人有提出告訴,因偵查不公開,無法知悉時程,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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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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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51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沒違反意願且對方已經滿18歲,不構成違法。

    2、還是可以透過IP位置、向app查詢帳戶持有人調查被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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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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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沒違反意願且對方已經滿18歲,不構成違法 ... (恕刪)

    有無18歲這件事我印象好像沒有詢問過對方,主要現在想詢問的點是對方發現後只說刪掉app,沒有說要報警,只是我個人擔心假設有報警,依據你們的經驗,報警之後警察從交友app找到對方並通知做筆錄,這個過程大概最慢會是多久時間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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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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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6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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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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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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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35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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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0910638932。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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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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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2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時間需配合律師安排,本所有權視案件複雜情況決定是否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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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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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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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3 08:25 最後編輯日期:112-04-11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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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091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壹、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00件,其中至少20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

    )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貳、本案建議:

    一、要看對方什麼時候提告,這個無法判斷時間。

    二、但我可以提供幾件跟裸照有關的案件,從行為時間到獲得不起訴時間的例子給你參考:

    (一)109年11月28日的事,111年10月17日不起訴(所以你看,有的人就是很晚提告)。

    (二)111年7月1日的事,111年9月14日不起訴(這件速度就很快)。

    (三)109年3月24日的事,110年6月29日不起訴。

    二之一、這類案件有可能會搜索扣押你的3c產品,而且如果曾將裸照下載到手機,那麼刪除的東西是可以鑑定還原的。

    三、不用先擔心著,建議你轉移注意力先做一些別的事。我自己本身如果心情不好會做一些手工藝或是讀書。卡內基有一門課程是教有錢人織圍巾,因為織圍巾是重複性的動作可以讓這些日理萬機的老板把腦袋空出來腦袋休息一下。心理學上也有一個做法叫工作療法,就是找事情做讓自己心裡不要一直想著不開心的事,這個供你參考。

    四、我摘要一則起訴書供你參考:「又細究被告犯罪行為模式,多係以網路匿名之方式,隨機瀏覽並鎖定未成年人之頭像後加以佈線攀談,博取信任,隨即向被害人等索取性交、猥褻照片影片或要求裸體視訊,」從這則起訴書來看,並不是匿名就一定是抓不到的。

    五、韓國的交友軟體你要看是那個交友軟體?是可以試著用交友軟體的名稱去查看看有沒有起訴書或是判決(不起訴書並無公告系統可查)。

    六、如果是美國的臉書或是日本的LINE都是配合檢警辦案的。

    七、也可以來找我諮詢,我們來討論不起訴的可能性,我多查一些起訴及無罪判決給你參考。只是我是收費諮詢的律師,一小時諮詢費目前是5000元,如果你有需要諮詢再跟我約時間。

    參、本所承辦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勝訴案件一覽表:

    (三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散布)(P2P)臺北地檢106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1vvvv號、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P2P軟體)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第2V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四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V26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VVV號(認罪和解)獲緩刑4年(少數見解,最高法院見解認定為七年以上)。

    (八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4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5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6V8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女子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罪嫌)不起訴處分1件。

    (九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220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性剝削之虞之訊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5)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件108年度審訴字第10v8號(緩刑判決)。

    (108)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兒童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emule 點對點p2p)緩刑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16V2號。

    (111)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cheers 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引誘與自己性交易),緩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VV號緩刑判決。

    (11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173v號不起訴處分書。

    (115)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i sugar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0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16)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wootalk與未滿16歲之人為性交易)不起訴處分,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46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18)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i sugar

    引誘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19)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38條第1項emule 點對點p2p),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77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2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emule點對點P2P意圖散布而持有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影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4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21)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emule點對點P2P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9v2號不起訴處分。

    (122)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任告訴代理人)(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播送少年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v3號、第36v4號起訴書。

    (125)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emule點對點P2P,以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少年性交、猥褻行八電子訊號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4v6號不起訴處分書。

    (14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花園交友網站)(引誘、協助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4v4號不起訴處分。

    (142)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侵訴字第1v0號緩刑判決(調解成立)。

    (144)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意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4v3號、109年度偵字第141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6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無主觀犯意)(年齡)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v3號不起訴處分。

    (179)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8V5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0)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信號罪),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V3號緩刑判決。

    (185)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第1項引誘使未成年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嫌)(女生供述不一致且刪除資料),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1v9號不起訴處分書一份。

    (186)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之滿18歲之人與未滿18歲女子為有對價猥褻行為罪嫌)(甜心花園)(主觀上認已滿18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1v1號不起訴處分書一份。

    (188)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emule)(經員警檢視其電腦內容均無不法),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14v1號不起訴處分書1份。

    (19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第1項之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嫌),依證據女生主動提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6v6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9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109年度偵字第63V0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年齡答辯)。

    (197)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電驢,臺北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126V6號不起訴處分(檢查電腦、盜用IP所在多有)。

    (199)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訴字第6V8號緩刑判決。

    (20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V4號部分無罪判決(恐嚇案,不屬被告或一般人可得預料傳送恐嚇訊息後可能會發生之因果歷程)(適用法條爭議兒少36條第1項、36條第3項)。

    (204)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2條第1項)(年齡答辯),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24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05)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6條第2項),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0v1號不起訴處分書(證據法則上可對被告為有利之存疑)。

    (210)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1v4號緩起訴處分書(認罪和解緩起訴)。

    (212)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1條第1項、刑法第227條第3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v5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215)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v9號刑事判決(告訴代理、和解)。

    (224)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部分易科罰金、部分無罪、部分不受理判決(竊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爭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V5號判決。

    (225)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6條第1項製造、散布),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訴字第8V2號緩刑判決。

    (226)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緩刑判決(36條第2項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之電子訊號罪),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V6號刑事判決。

    (233)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2條第1項、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3號緩刑判決。

    參之一、【本所承辦刑事案件勝訴至少234件以上】(本所案件均由楊俊鑫所長親自辦理):

    (一)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公共危險(284過失傷害、185之4肇事逃逸)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7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284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公共危險(失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證據不足不起訴)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32VVV號不起訴分書1件。

    (六)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七)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467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過失致死案(車禍,無過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傷害案(包子店傷害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2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  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一)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二)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三)妨害性自主案(未滿十六歲性交)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四)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五)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六)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肛交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2VV案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七)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性交,公家測謊未過)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八)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v30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九)妨害性自主(224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8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十)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北地檢106年度偵續字第4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一)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二)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懷孕墯胎案)臺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96VV號。

    (二三)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臺灣高等檢察署107年度上聲議字第3VVV號再議駁回(維持不起訴處分)1件。

    (二四)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強制性交)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

    (二五)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安眠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度偵字第28VVV號不起訴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酒店妹糾纏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4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八)妨害性自主案(利用權勢性交、利用權勢性交未遂)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8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高等法院107年度侵上訴字第3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三十)妨害性自主(少年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6年度少護字第4VV號獲交付保護管束裁定。

    (三一)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0VV號不起訴處分。

    (三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散布)(P2P)臺北地檢106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1vvvv號、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P2P軟體)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第2V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四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V26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VVV號(認罪和解)獲緩刑4年(少數見解,最高法院見解認定為七年以上)。

    (四四)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2vv號。

    (四五)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

    (四六)妨害秘密案(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6年度審易字第30VV號不受理判決。

    (四七)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八)妨害秘密案(浴室偷拍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3VV號(和解撤告)不受理判決。

    (四九)妨害秘密案(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浴室洗澡)(和解撤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訴字第69V號。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不起訴處分。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八)竊盜案件(支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6V號不起訴。

    (五九)竊盜案件106年度偵字第4VV4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十)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5年度易字第9VV號無罪判決。

    (六一)竊盜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0V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嗣民事訴訟亦獲勝訴判決(臺北地院109年度訴字第22v3號)

    (六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遭移送大量輸入一級毒品海洛因案)桃園地檢105年度偵字第25VV1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二之一)代撰書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觀察勒戒裁定抗告成功案(與神同行案,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1v號、108年度毒聲更一字第v號)。

    (六三)毀損債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65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四)侵占案件臺北地院105年度易字第61V號無罪判決1件。

    (六五)毀棄損壞(溝通後對方無條件撤告)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5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六)毀棄損壞(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易字第8VV號。

    (六七)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和解)新北地院106年度易字第8VV號公訴不受理判決一件。

    (六八)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捷運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九)家庭暴力罪之遺棄案件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妨害家庭案件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9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一)妨害自由(強制罪、恐嚇危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49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二)妨害自由(持刀恐嚇危安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4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三)恐嚇案件106年度偵字第1VVV0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四)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14VV號無罪判決(上訴案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2255號維持原判)。

    (七五)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77VV號。

    (七六)誣告案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七)少年傷害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5年度少護字第2V3號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1件。

    (七八)妨害性自主(對於滿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九)妨害性自主(刑法224強制猥褻、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摸黑尋找耳環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4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5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二)妨害名譽案件(加重誹謗逾告訴期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61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三)妨害秘密案件(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73v號和解撤告公訴不受理判決1件。

    (八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6V8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五)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女子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罪嫌)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七)少年事件傷害告訴代理(和解成立、處分:訓誡加假日生活輔導)。

    (八十八)詐欺案件(刑法第339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35v號、108年度偵字第241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九)妨害秘密案件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37v號不起訴處分1件(證據不足)。

    (九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220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一)妨害性自主(未滿14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5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二)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1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性剝削之虞之訊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四)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五)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尚難認被告有明知肇事後仍逃逸之故意)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98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六)妨害風化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審簡上字第25v號上訴獲緩刑判決1件。

    (九七)妨害性自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證人證詞與a女供述大有出入)1件。

    (九八)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1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九)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101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0)妨害秘密(廁所),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59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1)竊盜(便利商店)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289V號不起訴處分1件(職權不起訴)。

    (102)妨害自由(分手、恐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545V號不起訴處分(非屬惡害通知)。

    (103)詐欺(被騙提款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836V號不起訴處分。

    (104)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號、108年度偵字第5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5)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件108年度審訴字第10v8號(緩刑判決)。

    (106)過失致死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交上易字第18V號,(車禍、和解)附條件緩刑。

    (107)妨害性自主(未滿十六歲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軍訴字第V號,緩刑。

    (108)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兒童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emule 點對點p2p)緩刑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16V2號。

    (109)少年事件(刑法第235號散布猥褻物品)(訓誡、假日生活輔導),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9年度少護字第4V6號。

    (110)傷害案件不起訴處分(外國人、調解、撤告),109年度調偵20V6號。

    (111)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cheers 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引誘與自己性交易),緩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VV號緩刑判決。

    (112)妨害性自主不起訴案(刑法第224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06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1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173v號不起訴處分書。

    (11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緩刑(私運管制物品進口、製造二級毒品)(種大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訴字第11vv號。

    (115)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i sugar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0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16)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wootalk與未滿16歲之人為性交易)不起訴處分,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46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18)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i sugar 引誘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19)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38條第1項emule 點對點p2p),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77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2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emule點對點P2P意圖散布而持有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影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4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21)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emule點對點P2P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9v2號不起訴處分。

    (122)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任告訴代理人)(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播送少年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v3號、第36v4號起訴書。

    (123)妨害性自主(探探交友軟體,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51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24)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25)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emule點對點P2P,以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少年性交、猥褻行八電子訊號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4v6號不起訴處分書。

    (126)賭博案件(地下期貨),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4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27)傷案案(和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42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28)侵占案(告侵占太陽眼鏡),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3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29)詐欺(假檢察官詐欺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0)詐欺(代為操盤進行網路博奕)(賭博),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1)竊盜(百貨公司專櫃)和解,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4v0號、109年度偵字第29v5號不起訴處分書(職權不起訴)。

    (132)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6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3)恐嚇取財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6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34)賭博(網路賭博案),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2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5)妨害婚姻(現已除罪化),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1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36)賭博(網路賭博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32v2號、109年度偵字第132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37)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居罪嫌)(和解撤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8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38)竊盜(加重竊盜未遂、竊盜既遂)(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8v9號緩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14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花園交友網站)(引誘、協助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4v4號不起訴處分。

    (141)妨害兵役治罪(核准出境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之罪)緩起訴處分書。

    (142)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侵訴字第1v0號緩刑判決(調解成立)。

    (143)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8130號不起訴處分書。

    (144)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意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4v3號、109年度偵字第141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45)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簡字第6v7號易科罰金判決。

    (146)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簡上字第8v號維持原審易科罰金判決。

    (147)妨害公務案(被告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13v7號無罪判決。

    (148)妨害秘密案(刑法第315之1條第2款之妨害秘密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31v6號不起訴處分。

    (149)妨害秘密案(廁所)(和解撤告)(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0v0號不起訴處分書。

    (150)妨害性自主(起訴刑法第222條第2款,對幼年女子為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侵訴字第v號無罪判決。

    (151)傷害、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刑法第277條、刑法第315之1條第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52)妨害性自主(模特兒攝影外拍,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5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53)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第2項乘機猥褻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73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5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55)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調解成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審簡字第2v9號緩刑判決。

    (156)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逾告訴期間)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v偵字第3v號不起訴處分書。

    (157)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裙),調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1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58)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第2款窺視及竊錄非公開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罪),調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3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59)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5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6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無主觀犯意)(年齡)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v3號不起訴處分。

    (16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恐嚇),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v0號不起訴處分書。

    (162)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事後ktv唱歌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v偵字第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63)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墮胎)(事後保持聯繫)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66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6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3款之加重強制性交)(身心障礙)(具有性自主之判斷能力),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0v0號不起訴處分。

    (16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8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66)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仍持續以通訊軟體line聯繫),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續字第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67)妨害性自主(zuvio)(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93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68)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和解撤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3v0號不起訴處分書。

    (169)妨害性自主(告訴代理),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侵訴字第1v0號判決。

    (170)妨害性自主(少年)(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9年度少護字第2v2號交付保護管束。

    (17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第277條第1項傷害、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74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72)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73)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上訴字第1v6號緩刑判決。

    (17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訴字第v0號緩刑判決。

    (17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0372號不起訴處分書。

    (176)案由妨害自由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81V7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77)案由肇事逃逸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續字第381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份。

    (178)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合意性交罪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79)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8V5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0)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信號罪),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V3號緩刑判決。

    (18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之1之對未滿14歲之人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9V7號不起訴處分乙份。

    (18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軍偵字第1V5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3)案由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6v0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4)案由妨害性自主,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25v8號,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勝訴判決一份。

    (185)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第1項引誘使未成年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嫌)(女生供述不一致且刪除資料),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1v9號不起訴處分書一份。

    (186)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之滿18歲之人與未滿18歲女子為有對價猥褻行為罪嫌)(甜心花園)(主觀上認已滿18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1v1號不起訴處分書一份。

    (187)案由妨害秘密案,調解撤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易字第4v3號不受理判決1份。

    (188)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emule)(經員警檢視其電腦內容均無不法),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14v1號不起訴處分書1份。

    (189)案由妨害秘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4v7號判決,拘役得易科罰金。

    (19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第1項之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嫌),依證據女生主動提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6v6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91)妨害風化罪,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1v9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份。

    (192)妨害秘密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8號不起訴處分書(調解成立撤告)。

    (193)妨害公務案件,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1v9號刑事判決(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19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109年度偵字第63V0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年齡答辯)。

    (195)賭博案,臺北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76V5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非莊家僅為賭客)。

    (196)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45V4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未強制猥褻,未躲避)。

    (197)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電驢,臺北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126V6號不起訴處分(檢查電腦、盜用IP所在多有)。

    (198)妨害性自主案,臺灣士林檢署110年度偵字第72V7號不起訴處分(討論法條:222條加重強制性交、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乘坐被告機車)。

    (199)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訴字第6V8號緩刑判決。

    (20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V4號部分無罪判決(恐嚇案,不屬被告或一般人可得預料傳送恐嚇訊息後可能會發生之因果歷程)(適用法條爭議兒少36條第1項、36條第3項)。

    (201)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6號不起訴處  

    分書乙份(門號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以植入惡意程式案)

    (202)案由詐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虛擬貨幣案)。

    (203)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3v3號不起訴處分書(無補強證據)。

    (204)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2條第1項)(年齡答辯),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24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05)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6條第2項),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0v1號不起訴處分書(證據法則上可對被告為有利之存疑)。

    (20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224條強制猥褻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49v6號不起訴處分(告訴人指訴前後不一,照片有利被告)。

    (20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簡字第v2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208)案由竊盜等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9v2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210)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1v4號緩起訴處分書(認罪和解緩起訴)。

    (211)案由竊盜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庭110年度簡字第10v9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212)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1條第1項、刑法第227條第3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v5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21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214)案由賭博案件(刑法第266條第1項、刑法第268條,網路賭博不成立賭博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110年度易字第v6號刑事判決乙件(無罪)。

    (215)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v9號刑事判決(告訴代理、和解)。

    (21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92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17)案由竊盜(刑法第320條第3項、第1項),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90V2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件。

    (218)案由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調院偵字第3V2號行政簽結函(無告訴權人提出告訴)。

    (219)案由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侵簡上字第○號判決(緩刑)。

    (220)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侵上訴字第○8號判決(緩刑)。

    (221)案由竊盜案件(刑法第320條第1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 度偵字第183v9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22)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第221條第1項加重強制性交),不起訴處分乙件。

    (223)案由過失致死案件,110年度調偵字第1v7號、110年度調偵字第1v8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件。

    (224)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部分易科罰金、部分無罪、部分不受理判決(竊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爭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V5號判決。

    (225)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6條第1項製造、散布),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訴字第8V2號緩刑判決。

    (226)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緩刑判決(36條第2項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之電子訊號罪),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V6號刑事判決。

    (227)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V6號緩刑判決。

    (228)案由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刑法第284條前段、185條之4第1項前段),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04V6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29)案由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224條、224條之1、222條第1項第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66V5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30)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其中散布無故竊錄猥褻物品罪部分不另為不起訴處分)110年度偵字第137V0號。

    (23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乙件。

    (232)案由藥事法(藥事法第83條第1項販賣禁藥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訴字第6v3號緩刑判決乙件。

    (233)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2條第1項、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3號緩刑判決。

    (23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上易字第4v8號,加重竊盜,二審改判六個月不用入監案

    伍、本所民事案件勝訴判決:

    (1)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侵害配偶權被告訴代),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v0號駁回原告之訴。

    (2)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侵害配偶權被告訴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V1號駁回原告之訴。

    (3)給付保險金等案件(侵權行為)(車禍案),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V9號勝訴判決。

    (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侵害配偶權原告訴代),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1v8號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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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真的蠻擔心也睡不好,謝謝你的分享,另外律師,我想知道的是假設從對方報警,到警察那邊聯絡app廠商找到我這個使用者並通知我要做到案說明,以你的經驗這段時間大概最慢會多久,而不是最後到是否有起訴的時間,因為對方一開始沒有說要報警,只是說刪掉app就好,我想說也許從你們經驗上通知到案的時間,假如還是沒有什麼消息,至少心理層面上覺得對方可能就真的沒報警。   感謝你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