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公司欠薪後威脅

- lu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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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3-15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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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師好 想請問有關前公司惡劣欠薪和威脅提告的部分 前公司1月欠薪 2/14提終止勞動契約請求資遣費 2月調解完1月錢的欠款分7期給付 2月薪資遲遲未給 希望再次走調解討要 前公司以當初公司私人群組上的記事本功能有紀錄公司目前有的現貨數量被我刪除表示如果我舉發或申請調解要告我刑事加民事 2月調解的內容他們也不按約定給付 公司群組的記事本就算留著紀錄他們也無法更改其內容 公司根本沒有更改內容的權限如何提出因為這個表刪除造成他們損失 當初是為了讓自己在公司出清的時候方便查詢項目和數量才創一個表 這個表當初也不是公司指派我完成的 甚至這個表內容謄寫都不是在上班時候完成 而是在無料加班時完成這樣也算在勞動內嗎

- 吳于安 (吳于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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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3-15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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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雇主似有資遣費及薪資未給付的問題,如果您們先前有針對這部分做成勞動調解,而雇主未依調解筆錄履行的話,您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取得裁定後可聲請強制執行,同時,如果您尚未向主管機關檢舉的話,也可向主管機關檢舉。至於對方說要向您提告的部分,也要對方能證明他想提告的,如果您擔憂的話,建議可先與律師討論對策。再請提供詳細資料,以利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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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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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3-1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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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 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需釐清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公司縱使要提出告訴亦須舉證受有損害,此部分須就相關爭點予以釐清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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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3-15 10:41 最後編輯日期:112-03-1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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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當初有達成調解簽署調解書,您可以拿調解書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公司的財產。如果沒有,可以再向勞工局申訴、檢舉,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2、針對公司滅證行為,也可以聲請保全證據。
3、如果擔心被公司提告,現在應避免遭對方蒐證,建議盡快加Line諮詢,討論後續如何自保
4、本律師擅長勞資糾紛,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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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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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3-15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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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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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yen0988706305

- lu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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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3-16 03:42 最後編輯日期:112-03-16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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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感謝你們回饋
所謂公司指的資料
指當初公司SOP不夠完善,
無公司專屬的ERP系統,
執行出貨工作內容有困難多次工作被罵,
進而建立自己方便工作的公司現貨數量在公司群組記事本,
公司記事本只有創立的人才能刪改其內容,
並且內容也非由公司指派完成,
本身職務也非倉管,
無每月需盤點或定期盤點之必要,
並非公司重要文件,
假使這是公司重要文件刪改的權限只有我是否表示文件根本不是公司說的那樣必要,
加上公司多項勞基法違法合理懷疑挾怨報復人品可議,
目前公司有LINE訊息能指證我有刪除,
只是可能沒有截圖相關的表單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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