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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國外,盜用與被盜用帳號

  • 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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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3 15:25 
  • 文章人氣:116
  • 個人積分:6
  • 去年與一個台灣女生關係很好,會一起做事情,而去年偶然發現對方多次登入我某個平台的帳號(並未告訴對方我的帳號),不過曾經和對方講過這件事情,對方也承認過這件事情,並告訴我她的帳號。近期因為一些事情對對方感到生氣,登入了她的帳號並竄改了密碼。與對方可能會互相提告,不過因為我人在國外,平台也是國外平台,不知道這件事情是否可能成立,因此想問問看。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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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3 15:3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29100
  • 律師評價:1118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上述行為可能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惟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該罪我國法院沒有管轄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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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3 15:43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6
  • 那請問對方在國內盜用我的帳號是否有辦法成立?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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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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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8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對方在國內盜用您的帳號,您可以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但須在知道後六個月內提告,才有起訴機會,時效只有六個月。

    2、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對於提告細節或流程不清楚,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因平台詢問為匿名,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告知: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縣市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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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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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0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9 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是本件可能需釐清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當初帳號使用契約內容及相關爭點,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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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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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 ... (恕刪)

    若並未有任何詳細的契約。對方僅僅以口頭的方式告訴我其帳密,我並未與對方說過自己的帳密。若對方當時在此情況多次登入過我的帳號。想問幾個問題

    1. 若之前登入對方帳號都是經過對方同意的,唯獨我這次在國外竄改對方密碼,雙方如果走法律程序,我是否可能有罪,同樣的,對方是否可能有罪?

    2. 若沒有明確的登入帳號證據(如 ip, 地點等),暫時只有對方口頭上承認,雙方是否有辦法只依此進行提告?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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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3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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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6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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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yen0988706305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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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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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1428
  • 律師評價:235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0910638932。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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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4 10:1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9848
  • 律師評價:182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時間需配合律師安排,本所有權視案件複雜情況決定是否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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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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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1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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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51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登入帳號確實可能涉嫌妨礙電腦使用罪章,不過還是要看如何登入的,如果有證據經過對方授權,則不會構成。

    2、不過此類案件有告訴期間6個月的限制。

    3、因為您是本國人,且有法院認為網路是無國界之分的,所以在台灣提告還是可能會被受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