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糾紛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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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7-31 17:11 最後編輯日期:111-07-3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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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按不真正連帶債務之發生,係因相關之法律關係偶然競合所致,多數債務人之各債務具有客觀之同一目的,而債務人各負有全部之責任,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向債權人為給付者,他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453號民事判決參照。
「不真正連帶債務因祇有單一之目的,各債務人間無主觀之關聯,而連帶債務則有共同之目的,債務人間發生主觀的關聯,二者不同,故連帶債務之有關規定,於不真正連帶債務,並不當然適用。就不真正連帶債務人與債權人間之外部關係而言,債權人對於不真正連帶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或全體,得同時或先後為全部或一部之請求。不真正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滿足債權之給付,同時滿足不真正連帶債務之客觀上單一目的時,發生絕對效力。就不真正連帶債務相互間之內部關係而言,不真正連帶債務人間互無分擔部分,因而亦無求償關係。」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975號民事判決參照。
- 債務不履行責任與侵權行為責任構成要件各不相同,以醫療糾紛中對於醫院、醫師為例,並無擇優賠償之問題,可以同時請求賠償,但屬於不真正連帶債務。病患或病患家屬之損害若由醫院或醫師賠償,就無法再重複請求。
- 通常會在同一件訴訟中請求,但分開請求也是可以,不過比較少見。
- 通常主張債務不履行責任對原告比較有利,因為侵權行為需要舉證證明之要件較多,但實務上通常都送醫審會一併鑑定,依鑑定結果判斷之,且可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倒置或減輕舉證責任。88年債總修法後,就慰撫金、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殯葬費用、法定扶養義務、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等可以請求賠償的範圍都是一樣的,上開部分之金額沒有高低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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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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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債務不履行責任與侵權行為責任構成要件各不相同,以醫療糾紛中對於醫院、醫師為例,並無擇優賠償之問題,可以同時請求賠償,但屬於不真正連帶債務
您好,所以如果我今天同時向法院提告醫師侵權,和醫院契約不履行,而法官判醫院需賠償契約不履行,那醫師還"可能"需要負責侵權損害賠償嗎?
還是說法官會把賠償金額的一部份判醫師損害賠償,把剩下的部分判醫院契約不履行呢?
ps:我所說的擇優,是依據下面的判決
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3043號民事判決:
查債務人之違約不履行契約上之義務,如其行為同時構成侵權行為時,除雙方另有特別約定,足認其有排除侵權行為責任之意思外,債權人自非不得或依「債務不履行」或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擇一向債務人請求損害賠償。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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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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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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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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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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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若是同一醫療糾紛,其實對其他醫療人員或其他請求權都有機會在同一訴訟去完成請求
而您提的請求權基礎 也不是一定要擇一,可以與律師討論怎樣情況對您最有保障
至於您說擇憂為何醫院賠完醫師還要賠,同樣是要看個案是否有損害大於醫院責任的情形?醫師有沒有其他過失等等
若是您損害只有1賠償卻達2,確實不會再重複補償歡迎您把相關資訊提供後,來所或線上諮詢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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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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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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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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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若是同一醫療糾紛,其實對其他醫療人員或其他請求權都有機會在同一訴訟去完成 ... (恕刪)
您好:
所以如果我先告醫院契約不履行,法院判醫院賠後,我再告醫師損害賠償,且醫院已賠償的錢大過醫師需賠償的錢,則醫師不用再賠償任何錢。
相反,如果我先告醫師,法院判醫師賠後,我再告醫院損害賠償,且醫師已賠償的錢大過醫院需賠償的錢,則醫院不用再賠償任何錢。
是這樣嗎?
ps:我知道,最好能一同對雙方提起告訴,只是想藉著個例子釐清一些觀念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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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 根據您的陳述,需視您的案件做個別判斷。
- 若您在同一個訴訟中提告,法院會統一開庭審理,您也可以避免訟累。
- 建議您將證據資料攜帶至本所,由律師為您提供完整的分析及評估,以保障您的權利。
詳情如方便可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討論,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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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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