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訟費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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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2-23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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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民事訴訟法第78條: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第 79 條: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
是刑事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形式上還是屬於民事訴訟,原告需先預繳裁判費用,惟因係採刑事附帶民事請求,故無需預先繳納裁判費用,然敗訴之人還是需繳納裁判費用,本件應係民事法院裁判金額與您請求訴訟標的金額不同,故須由您負擔部分裁判費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相關內容,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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