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民事庭通知書 因分割共有物 而被追加為被告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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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1-1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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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告錯人,否則都還是要提出實質答辯。
2、依常情,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之後已經不是不動產的共有人,就不會有分割共有物的人。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民事答辯狀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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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1-12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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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您涉犯其他法律訴訟爭議風險,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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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0910638932。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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