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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民事庭通知書 因分割共有物 而被追加為被告

  • nac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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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2 12:03 最後編輯日期:111-01-12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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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剛收到通知書 案件名是分割共有物,所有的追加被告都是父親這邊的親戚,且因為父親過世時有申辦拋棄繼承 ,亦有文書證明,所以這樣收到通知書時 ,是直接跟法院告知就完事了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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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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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51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告錯人,否則都還是要提出實質答辯。

    2、依常情,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之後已經不是不動產的共有人,就不會有分割共有物的人。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民事答辯狀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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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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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7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若分割標的是原屬父親的遺產,因所述情形已就父親的遺產拋棄繼承,您不會因繼承父親遺產而成為共有人,依法不應列為被告,可具狀向法院提出已拋棄繼承的證據,但在法院確認不再是被告前,仍應注意訴訟進度。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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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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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7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成為民事被告的話書狀和開庭都不可少,建議先陳報拋棄繼承的證明文件給法院,然後在下次開庭前帶著您收到的書狀諮詢律師有無需要答辯之處。

    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進一步諮詢。

  • 政大法律系學士/中正法研所公法組碩士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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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2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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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35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您涉犯其他法律訴訟爭議風險,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0910638932。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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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3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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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18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您可向法院陳報拋棄繼承之裁定書,抑或前往開庭了解案情後再做應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