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本人申訴噪音困擾時間長達6年並且有錄音錄影,同時也去派出所備案,用社維法處理,但裁決下來,都不予裁罰,告知我們可以向簡易庭申訴,請問,要怎麼向地方法院簡易庭申請重新審查,再請問是否有時間限制?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於5日內以書面記載理由向原處分機關聲明異議,由原處分機關轉送簡易庭。
2、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仍建議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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