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婚協議書上,關於小孩的保險,協議書上有寫以下資料:1.若男方停止小孩保險繳付,會被女方當做提告或爭取小孩監護權的依據嗎?協議書上沒有寫任何不屢行的罰款條約.
2.若是女方自己未做小孩保險轉移,要保人還在女方,男方可以不理會付款吧 ?已簽完離婚協議書,監護權在男方
夫妻財產處理:
保險:1女方應於111年X月X日前,將下列保單之要保人變更為1名未成年子女。
2下列保單之要保人變更為1名未成年子女之前及變更當期之保險費,均由男方負擔; 變更後次年起保險費亦由男方付擔.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沒有寫違約的效力,但是對方仍可以起訴要求支付,也可以作為要求改定監護權的事由之一。
2、協議書是寫變更前後均由男方支出,所以對方是否變更不影響男方支付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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