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互助討論區 > 買賣、消費糾紛 > 二手車買賣糾紛

二手車買賣糾紛

  • DanielLi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02-12 15:23 
  • 文章人氣:124
  • 個人積分:2
  • 各位大律師們好!小弟我有些問題想請教!

    小弟我於去年中販售一台20年車況不佳之老車,售價僅五萬元,買家詢問我是否能夠分期,當時考慮對方為單親爸爸,獨自扶養二位幼小子女,職業為修理工,經濟能力及處境困難,需一輛代步車接送小孩上下學,便同意以每月一萬元之方式交付款項,有簽訂中古車交易契約並簽訂時間為當下交付車輛,但後來應交付款項的日期卻都未如期交付,頻頻找理由拖延,態度行徑惡劣,待人也十分不善,我是無償讓他拖延數期,交付三期後,他告知我車輛為事故車,我在販售車輛的當下就有明確告知,車輛也是向二手車商購買 且年事已高無法保證前幾手是否為事故車,但在我持有的期間內 保養技師未有發現為事故車之跡象,本人也並未發生重大事故,因此在合約中簽訂選項車輛是否為事故車:否。,由於我本人當時持有且販售車輛當下並不瞭解事故車一事是否屬實,最後兩人經協商後同意以減少價金的方式來解決事故車的問題,時至今日,今年初終於把尾款繳清,他也將證件及車輛行照寄來請我辦理過戶,但在申辦過戶手續時,監理單位承辦人員告知罰單6,600元及民國111年稅金需結清才可辦理,國道通行費也是積欠了近6,000元,告知對方過後,對方即消失的無影無蹤,並將所有我的聯繫方式(手機號碼、通訊軟體、社群網站)完全封鎖,我試圖去辦理監理單位的拒不過戶註銷,登報手續也已完成,辦理仍需把罰單繳清,但違規實際行為人並不是我,我也有向交通裁決所申訴,得到的回答為:若已過違規應到案日,便無法受理歸責。在他的社群網站動態疑似去改名了 舊的證件可能也認為不需要了。

    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還有哪些方式能夠將此事解決?

    我是否能夠先將罰單以及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當日的稅金結清,辦理註銷成功後再將買賣契約、通訊軟體聊天紀錄、稅單、罰單、繳納收據及其餘依據等等彙總 遞交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呢?此方法在我的認知為不可行,但我也似乎走投無路了

    為了這種小事還要跑法院 舟車勞頓實在是得不償失 

    還勞請各位大律師為小弟我指點迷津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