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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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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2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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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原告)在一審時勝訴,對方後續進行上訴的動作,我收到上訴狀,也收到法院公文說,案件交給高等法院了。請問後續我需要提供答辯狀,需要多久前提供法院呢?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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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3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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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21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通常高等法院分案後,承辦股別會通知幾日內提出答辯狀等,可等候高等法院通知。若想要先行遞狀,可以前往高等法院查詢案號並將答辯狀遞送至高等法院。

  • 聯絡電話:02-87683696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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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0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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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51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訴訟是續審制,一審說得過的話,二審都可以援用。

    2、但是倘若對方上訴理由有提出新說法或是新事證,您就必須提出答辯,避免遭不利認定,收到上訴狀就可以提出答辯狀了。

    3、倘若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訴訟或是提出答辯狀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