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有前科 今天不小心犯下侵占求助...

- 阿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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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4-19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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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因為無意犯了盜竊有馬上跟對方和解
法院也因為是初犯 所以沒有罰則
今天早上在工作地方撿到信用卡 我以為此卡已停用 就輸入下去結果繳了電話費
我立即打給電信公司要求取消該筆交易電信公司說無法取消
之後馬上交給警察局 因為早上上班快遲到所以沒有跟員警說 我盜刷4406元
直到中午休息時 才打電話給警局跟辦事員說了這件事緣由並會在下班時過去做筆錄
補充 我對被害者深感抱歉 我願意和解賠償被害者
以上陳述是我做筆錄的內容
筆錄完 我馬上跟對方和解並賠償他5000元
我想問各位律師 我這樣會被判多重...
我真的是白癡... 做這種蠢事...
還有員警說今天送單子給地檢署 那多久法院會收到
又會多久送來家裡呢... 我不想讓媽媽再一次失望....
- 陳俊吉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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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4-22 14:30 最後編輯日期:110-04-2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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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侵占遺失物、偽造文書或是詐欺罪等,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您前案沒有遭判決有期徒刑,可以爭取緩刑。
3、建議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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