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律師
本人在ㄧ家產品設計公司擔任高階業務主管,去年8月, 公司認為我下載公司產品設計檔案將我立刻免職,現在以著作權法告我, 請問
1. 我擔任高階業務主管本來就因公司業務執行需求下載產品資料,這樣會有著作權法上之重製罪嗎?
2.因?是立刻免職,所以也將電腦內硬碟交由公司處裡!
3.公司在給我看我下載檔案計錄檔,上面所列時間, 我並不在公司, 當天我在外拜訪客戶.電腦並未開機!
現在收到地檢署要開偵查庭,還請大律師幫忙
謝謝
測試律師帳號 律師
測試帳號
0918706539
第 1 名 目前評價 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