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經過
我在9月17日離職了,但是因為當初業務上的需求需要掛牌環保廢水專責人員,離職至今10月10日公司沒有主動的撤銷我在環保局的掛牌專責人員,期間沒有付掛牌費用也不主動的通知我卻一直使用我的執照。
不知道這樣算是盜用還是偽造文書嗎?
是否可以求償?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涉嫌偽造文書,並且要求賠償。
建議委請律師先提起刑事告訴,然後以和解方式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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