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看FB有不認識的人用1:1對話向我辱罵,後來對方就把該帳號停用名字沒記起來,且現在也無法顯示該帳號的資料,去問了幾個法律資訊都是說這不構成毀謗及公然侮辱,這些我都能了解畢竟是1:1狀況下。
後來想到用民法第184條來救濟,但是民事糾紛警察是否不能幫忙查詢IP位置?又請求法院調查要先送訴訟狀那對象又該如何填寫?
兩天問了很多法律諮詢都給不出答案,莫名奇妙遭人侮辱卻沒有救濟管道有點心酸
測試律師帳號 律師
測試帳號
0918706539
第 1 名 目前評價 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