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18歲跟一個現在15歲的男朋友在一起,他媽媽純粹不喜歡我跟他在一起之後強迫我們要分手,還有說如果沒有要去警察局告我,這樣告的成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有離家或是發生性行為就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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