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將農地(有證明)以地政登記原因為"買賣"借名登記給某甲,兩年後如再以原因為"買賣"登記回朋友之妻名下;請問要繳稅嗎? 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借名登記仍然要繳稅。
建議可以直接洽詢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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