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和朋友借錢,簽了一張本票給對方,後來對方要求還錢,家人也還了,可是沒有跟他要回本票,後來對方稱說沒有還錢,然後把本票給了第三人,之後人就消失了,現在第三人拿著本票要求還錢,請問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本票沒有禁止轉讓背書)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基於票據流通性,倘若沒有禁止背書轉讓、背書不連續等瑕疵,或是持票人是惡意的,否則我方仍然必須給付,然後再向原本的持票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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